物流政策
宁波已拥有全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更新时间:2009/2/13 0:00:00 来源:小编 浏览:1624 次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2月11日,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联合发文批准设立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这是国家扩大试点的第二批保税物流中心之一,同时也是宁波地区设立的第六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预示着宁波的外向型经济更具竞争力。宁波关区也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全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形态的关区之一。
据宁波海关介绍,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可以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等业务。国外货物进入中心保税、国内货物进入中心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近年来,宁波海关大力推进宁波地区特殊区域经济的发展。2008年,宁波关区特殊监管区域业务对外贸易实现逆势增长,全年完成进出口货运量403.18万吨,货值101.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12%和31.03%,进出口总额占全市的比重为14.99%,特殊区域加工贸易发展继续领跑全市,全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75.05亿美元,增长30.09%,占全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比重达41.08%。(中国宁波网)
上一篇:沪宁城铁镇江站建设启动
下一篇:南宁海关全力推进保税物流体系建设
推荐新闻
关于我们|站点导航|挑错有礼
|帮助中心|客服中心|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西部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备案:蜀ICP备12009201号-2 技术支持:四川物联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825-6807901 邮箱:xuyuanhui@50yc.com
Copyright2008-2014 cloud56.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IE6以上版本访问物合网
地址:四川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玫瑰大道 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25-6807901 举报邮箱:xuyuanhui@50yc.com
遂宁市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电话(传真):0825-2988759 举报邮箱:sn_wgb@126.com




川公网安备 51090302000120号